联合会简介
Introduction to the Federation
     
      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由区内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由自治区环保厅主管,属全区性社团组织,已有80余家区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入会。联合会聘请自治区老领导郝益东和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牛广明担任名誉会长,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的80余名专业律师组成专家团队,常年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环境诉求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区内外60余名记者成为联合会志愿者。

       联合会是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背景下成立的,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广大群众对环境问题的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3年6月9日,内蒙古环保联合会在呼和浩特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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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宗旨
联合会工作领域
联合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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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组织、团体、个人,维护公众和社会的环境权益,构建节约环保型社会,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内蒙古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做建设美丽内蒙古的引领者和实践者。

联合会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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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环境事业,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组织参加国内、国际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区良好的环境形象。其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一)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环保联合会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二) 积极推动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活动和为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三) 开展环境领域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多渠道多角度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新平台;

(四) 开展相关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 团结凝聚各社团组织,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内蒙古环保事业的发展;

(六) 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和维护环境权益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七) 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的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区良好的环境形象,为我区的环境事业争取更多的国内和国际的可利用资源;

(八) 开展有助于环境的公益性活动,承办各级政府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他工作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诸多的环境问题。一些深层的矛盾日益凸现,如何实现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共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树立“环境也是资源”、“环境也是竞争力”的思想,是我们全社会每一个公民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环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我们必须警醒起来,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去努力赢得美丽中国的前景。
内蒙古环保联合会
联系电话:0471-3680928                                           联系邮箱:www.nmghblhh@163.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润宇国际公寓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