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宗旨 联合会工作领域 |
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环境事业,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组织参加国内、国际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区良好的环境形象。其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一)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环保联合会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二) 积极推动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活动和为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三) 开展环境领域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多渠道多角度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新平台;
(四) 开展相关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
(五) 团结凝聚各社团组织,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内蒙古环保事业的发展;
(六) 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保护和维护环境权益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七) 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的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区良好的环境形象,为我区的环境事业争取更多的国内和国际的可利用资源;
(八) 开展有助于环境的公益性活动,承办各级政府及相关组织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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